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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遵循经济规律 做强做优国有企业
时间:2011-11-17 原文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改革开放30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国有企业通过改革和布局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实现了集体崛起,走出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发展道路,为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十二五”时期,进一步做强做优国有企业,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必须继续遵循经济规律,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遵循市场运行规律,有序推进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
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让企业拥有更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此后,国有企业管理体制经历了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利润递增包干和承包经营责任制等改革实践,调整了政府与企业的责权利关系,逐步明确了企业的利益主体地位。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是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由扩权让利的政策性调整转向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的制度创新。通过债转股、股份制试点、政策性关闭破产等一系列改革实践,为国有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实现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党的十六大提出,必须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随着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省、市(地)三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相继建立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法律法规体系的初步建立,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与出资人职能得以分离,管资产与管人、管事有机结合,具有中国特色、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初步形成,国有企业从政府行政机关的附属物转变成为独立的市场竞争主体。
实践证明,推进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必须遵循市场经济运行规律,顺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积极探索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当前,深入推进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应进一步理顺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运营体制与政府行政管理体制之间的关系,避免政出多门及决策与执行相混淆,奠定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体制基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国家对各类垄断行业实施依法监管的制度、体制和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和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失误追究制度,规范国有企业的市场行为,不断提升国有企业的社会形象。正确处理好全民共享与国有企业自主发展的关系,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适当提高国有企业上缴利润的比例和灵活性,逐步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规模,推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公共预算、社保预算之间的相互衔接。进一步完善和统筹各项政策措施,不断加大投入力度,逐步解决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遗留问题。
遵循产业发展规律,不断优化国有企业布局结构
优化国有企业布局结构是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以市场和产业政策为导向,搞好大的,放活小的,把优化国有资产分布结构、企业组织结构同优化投资结构有机地结合起来,择优扶强,优胜劣汰。党的十五大强调指出,对于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经济必须占支配地位。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提出,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要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完善结合起来,坚持有进有退。党的十六大进一步强调,发展壮大国有经济,继续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党的十七大强调,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在中央一系列决策部署的指导和推动下,国有企业布局结构不断优化,国有资本不断向基础性、公益性、支柱性产业和行业集中,向优势产业和大型企业集中,确保了国有经济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支配地位。同时,通过促进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了企业规模经济水平和产业集中度 |